把咖啡递给她。
他们走在华尔街附近的路上,他穿着阿玛尼,她穿着夹克仔。他没有聊那些严肃的行业新闻,而是跟她聊学校的生活和学习,半路还一起溜达一家书屋看漫画。
接来是更多的见面。离公司有段距离的餐厅,博馆,街角的唱片店。她不可能不知他的想法,像他那种什么事都目的明确的男人,绝不是只为了跟她这个名不见经传的年轻女孩朋友。
但她难以拒绝。他总是以随意且有边界的方式,约她在她到舒适的地方见面。这对于一个孤在异国,没有家长关心的女孩来说,是种致命的诱惑。
有一天她参加完公司的圣诞活动,穿着跟鞋楼崴伤了脚。她坐在路边,在手机上跟他吐槽这个倒霉经历,没过多久,他居然就现在她面前。
他把她送回家,在她的公寓里找冰块,蹲给她冰敷。他穿着大衣,还没来得及脱,睫上挂着正在化的雪。她的脚放在他的膝盖上,他轻柔地碰她的脚踝。
她了鼻,说:“很可笑是不是?我还在学怎么穿着跟鞋走路。”
他抬看了看她,笑:“我第一次穿西装的时候,也像你这么大。我是买的成衣,非常不合,我现在还记得面试官扫过我短了一截的袖时的神。”
她问:“但是我听说你英中产家庭啊。什么小时候住在上海外婆的公馆,爷爷是什么画家,妈妈是律师事务所合伙人。”
他回答:“你只听到了前半段。我在说完这些后,会接着说:这些都是我编的,其实我父母是开中餐馆的。我小时候住餐馆阁楼木板搭的床,大学贷款用了好多年去还。我只是想让他们明白,决定我现在地位的不是我的家庭,而是我的能力。”
她破涕而笑:“谢谢你。”
“不用谢我,”他说,“毕竟我是带着目的这么的,并不能称得上善举。”
她静了静,低声说:“我知。”
他平静地望着她:“我无意趁虚而,这也不是合适的场合。但是既然已经说了,那么你的回答是?”
现在Z已经忘记了当时自己是什么想法,那时她同意了。他们会约会,聊天,去他的家。他有时候像朋友,有时候像年长的老师。会教她职场的规则,也会教她。她对的最初认识是他带来的。
她从回忆里回过神来,接着跟他谈话。结束后,她看了看消息,发现她的助理发来微信,告诉她Y来了展览。
她问:“我怎么没见到他?”
助理回答:“我看到Y先生了展厅,但不久之后又来了。我跟他说您在里面,他没说什么就离开了。”
她皱眉,给他打了电话。
电话很快就接通了,她问:“你来了怎么都不告诉我?现在在哪?”
他说:“我有事要走了。”